《中国药物化学杂志》三审三校制度细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确保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严谨性和学术质量,规范稿件审查流程,提高期刊整体水平,特制定本细则。本细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期刊编辑部的实际情况,旨在明确审稿、校稿的各个环节及要求。
第二条 审稿是对来稿质量进行评估和筛选,是学报出版导向正确的保障,也是学报编辑工作的基础环节。审稿必须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地进行。
第三条 校对是保证学报出版质量的重要环节,即按照期刊的出版规则和要求,发现排版和编辑加工中的问题,并及时改正其中的错误,避免出现差错。校对必须高度负责、认真细致、周密严谨。
第二章 三审责任制度
第四条 凡录用稿件必须经过初审、复审和终审三审环节。来稿须经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检测,重复率低于15%的论文方可进行初审。
第五条 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,对稿件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。
审查内容主要包括: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,确定稿件是否符合期刊的出版范围、学术水平、创新性和实用性等。
初审合格的稿件,由初审编辑填写初审意见,送交复审。
第六条 复审由编辑部主任负责,根据同行评议意见,对稿件进行深入的学术评审。
审查内容主要包括:稿件的学术价值、论证的逻辑性、数据的可靠性等。
复审要求结合稿件内容进行认真评估并填写复审意见,做出退稿、退修的决定,对于拟录用的稿件给出建议送主编终审。
第七条 终审由主编负责,对稿件进行最终审定。
终审内容主要包括:根据初、复审意见和学报办刊宗旨,对稿件的内容、政治方向、学术质量、编排格式等进行综合评估,对稿件能否采用作出决定。
终审要对稿件做出不予录用退稿或录用的最终决定。终审通过的稿件,由主编签字确认,进入校对流程。
第三章 三校责任制度
第八条 一校由编辑部指定的校对人员负责,对稿件进行初步校对。
一校内容主要包括:文字、标点、格式、排版等是否符合规范。一校后,校对人员需填写校对报告,送交二校。
第九条 二校由编辑部指定的资深校对人员或编辑负责,对稿件进行再次校对。
二校内容主要包括:确保一校中发现的错误和遗漏已改正,纠正版式错误,并对文稿中的疑问予以处理,填补遗缺,统一体例。二校后,需再次填写校对报告,送交三校。
第十条 三校由主编或编委会成员负责,对稿件进行最终校对。
三校内容主要包括:校对内容涵盖稿件全文,确定二校校出错误已改正,对校样进行综合检查,清理差错,确定版面格式。三校通过后,主编或编委会成员签字确认,稿件进入印刷环节。
第十一条 点校。对三校校出错误予以核对,并对文章、版式作最后通校,确保清样无差错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需要,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期刊编辑部的其他规定执行。
《中国药物化学杂志》编辑部
2015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