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国药物化学杂志》审稿制度细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确保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严谨性和学术质量,规范稿件审查流程,提高期刊整体水平,特制定本细则。本细则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期刊编辑部的实际情况,旨在明确审稿环节及要求。
第二条 审稿是对来稿质量进行评估和筛选,是学报出版导向正确的保障,也是学报编辑工作的基础环节。必须严格遵循三审责任制度和同行评议结合的制度,保证审稿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地进行。
第二章 三审责任制度
第四条 凡录用稿件必须经过初审、复审和终审三审环节。来稿须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检测,重复率低于15%的论文方可进行初审。
第五条 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,对稿件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。
审查内容主要包括: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,确定稿件是否符合期刊的出版范围、学术水平、创新性和实用性等。
初审合格的稿件,由初审编辑填写初审意见,送交复审。
第六条 复审由编辑部主任负责,根据同行评议意见,对稿件进行深入的学术评审。
审查内容主要包括:稿件的学术价值、论证的逻辑性、数据的可靠性等。
复审要求结合稿件内容进行认真评估并填写复审意见,做出退稿、退修的决定,对于拟录用的稿件给出建议送主编终审。
第七条 终审由主编负责,对稿件进行最终审定。
终审内容主要包括:根据初、复审意见和学报办刊宗旨,对稿件的内容、政治方向、学术质量、编排格式等进行综合评估,对稿件能否采用做出决定。
终审要对稿件做出不予录用退稿或录用的最终决定。终审通过的稿件,由主编签字确认,进入校对流程。
第三章 同行评议制度
第八条 在执行三审责任制度的基础上,实行同行评议制度。
通过初审的稿件,编辑将邀请2~3名同领域专家评审稿件,以保证期刊的学术质量。审稿专家将针对文章创新性、学术水平、严谨性等具体内容进行评审。同行评议意见不一致,另选专家审稿。稿件送审前均删除作者姓名、单位等相关信息,即审稿环节均为双盲评审。编辑部选送的同行评议专家均为相关领域的专家,但非论文作者之列或课题组成员,且无利益关系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如有需要,由期刊编辑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期刊编辑部的其他规定执行。
《中国药物化学杂志》编辑部
2015年3月20日